539. 自我反省后, 人还有两个义不容辞的责任: 祈求与忏悔。 祈求应是, 主是仁慈的, 祂会赋予人抵制所悔改罪恶的力量, 祂也会提供行善的倾向与情感, 因为离了主, 人什么也做不了 (约翰福音15:5)。 忏悔应是, 人要看到, 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, 发现自己是可怜的罪人。 人既没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, 也没必要祈求它们被宽恕。 没必要列举罪, 是因为他已找到, 并在自己身上看到这些罪, 它们随之会呈现在主面前, 因为它们呈现在人自己面前。 主还会引导他自我反省, 使罪恶暴露, 激起难过的情绪, 连同停止罪恶, 开启新生活的努力。
之所以不必向主祈求罪被宽恕, 原因有二: 其一, 罪无法被抹除, 只能被移走; 只要人随后停止罪恶, 开启新生活, 它们就会被移走。 因为每种恶周围都粘附着成“群”一样的无数欲望, 当人允许自己被改造与重生时, 它们只能逐渐, 而无法瞬间被移走。 其二, 由于主是怜悯本身, 所以祂宽恕所有人及其罪, 祂一个罪也不归算到人头上, 因为祂说: “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 ”尽管如此, 罪不会由此被除掉, 因为当彼得问, 他该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呢? 是否该饶恕七次呢? 主说: “我对你说: 不是到七次, 乃是到七十个七次”。 (马太福音18:21-22)
那么, 主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? 然而, 对于饱受良心遣责的人来说, 为了缓解压力, 获得解脱而在教会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, 没什么坏处, 因为他会由此形成自我检查, 每日反思自己邪恶的习惯。 然而, 这种忏悔是属世的, 而上面所描述的忏悔是属灵的。


